直肠癌3大放疗原则
发布于 2012/09/13 17:01
发布于 2012/09/13 17:01
放疗是一个包括多种环节、又复杂内容的完整过程。因此对直肠癌患者进行放疗的不同阶段,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术前放疗原则
术前放疗可杀死肿瘤周围病灶,缩小肿瘤范围,提高手术切除率,减少术中肿瘤播散的可能性。
直肠癌术前放疗中,癌变直径>2cm,特别是无蒂的肿瘤,或分化不良的肿瘤术前放疗的效果比较理想,总量20~25Gy/5次,但对总剂量的高低还存在异议。
术后放疗原则
术后放疗指征是手术局部有残存肿瘤,较晚期的患者若未做术前放疗,但术中发现肿瘤穿出肌层或附近组织或肠壁周围盆腔内淋巴结有转移,则有必要行术后放疗,总剂量要≥50Gy。
对于手术未能彻底清除全部肿瘤组织而又未发现远处转移者,可行术后放疗。准备接受术后放疗的患者可在术中采取一些措施,如行盆底重建术、腹膜覆盖术等,有助于术后放疗的施行。
术中放疗原则
患者手术过程中如有残留病灶、手术切缘阳性及明显肿瘤粘连,为提高局部控制率及生存率,可采取术中放疗。
放疗能量选择9~15MeV,剂量为10~20Gy,大部分患者可接受15Gy,剂量在90%等剂量曲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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