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复发的9个依据

发布于 2012/10/12 13:34

红斑狼疮缓解与复发常交替出现,处于缓解期的患者,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如感染、妊娠、手术、用药不当、过度劳累等,均可能造成复发。一般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红斑狼疮复发的可能性,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愈早对控制复发愈有利,并能缩短恢复时间。

1、再次出现新的皮疹或伴有指(趾)端或其他部位的血管炎样皮疹;

2、关节症状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再次发生关节肿痛,以膝、腕、踝、肘、指、趾关节为主;

3、在排除激素刺激的可能性之后,出现明显的脱发

4、口腔和鼻子出现新的溃疡;

5、出现头痛、呕吐抽搐、昏迷等神经系统症状;

6、出现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不适症状;

6、出现原因不明的发热,高热、中等热、低热均可能出现,且排除感冒,咽部、肺部和泌尿系感染;

7、出现较为明显的贫血症状;

8、出现胸水或心包积液;

9、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抗双链DNA抗体滴度增高;血沉增快,为50毫米/小时以上;补体下降,尤其补体C3下降;蛋白尿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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