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致缓慢性心律失常不建议起搏治疗
发布于 2012/11/14 16:03
发布于 2012/11/14 16:03
心律失常患者在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缓慢性心律失常,因为大部分抗心律失常药物都有抑制心脏的作用,会不同程度地减慢心率,特别是在大剂量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联合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时。
对于由于过量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导致的缓慢性心律失常,在调整药物剂量后心率一般可以恢复至正常范围内,这样既可以有效控制心律失常,又不会过分抑制心率。这类患者一般不建议植入永久性起搏器治疗,而需要在密切观察下调整药物。
如果必须使用某种抗心律失常药物控制其他心律失常,心动过缓常不能避免,对于这类窦性心动过缓并伴有临床症状的患者,应尽早植入永久性起搏器,在起搏器的保驾下可以更好地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如果经过检查发现缓慢性心律失常并发由于药物作用而引起,一般不建议植入永久性起搏器治疗,需要积极寻找导致心动过缓的原因,进行病因治疗后再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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