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女性围产期如何使用激素

发布于 2012/11/22 15:35

育龄期女易感红斑狼疮,但这不能完全剥夺她们做母亲的权利,科学研究及临床总结发现,红斑狼疮女性妊娠后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可保证母婴的健康和安全。围产期是指妊娠28周到分娩后一周的这段重要时期,加强围产期保健可有效降低母亲及新生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而红斑狼疮患者更应注意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1、分娩前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妊娠后期,孕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糖皮质激素,切不可骤然停药。分娩是一种应激状态,分娩时应增加糖皮质激素用量,剖宫产术前可给予氢化可的松术100mg静脉滴注,术后再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25~100mg,每6~8小时重复一次,或甲泼尼龙40~80mg/天。

2、产后糖皮质激素的合理应用

产后应视患者病情调整糖皮质激素使用剂量,产后3天恢复产前正常剂量。对病情稳定、仅需小剂量维持治疗的产妇可以进行母乳喂养,注意哺乳最好是在服药3~4小时后;病情不稳定或用药量较大的患者需要人工喂养。另外视患者病情发展情况,产后应逐渐恢复溴隐亭和免疫抑制剂的使用。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回答

全国三甲医生在线答疑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