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应用干扰素治疗的不良反应
发布于 2013/01/11 13:28
发布于 2013/01/11 13:28
干扰素可用于乙肝的抗病毒治疗,主要通过诱导宿主产生细胞因子起作用,在多个环节抗病毒,包括阻止病毒进入细胞、降解病毒mRNA,抑制病毒蛋白转录,抑制病毒增强子活性、抑制病毒包装等。
1、类流感综合征
通常在注射后2~4小时后发生,可给予解热镇痛剂等对症处理,不必停药。
2、骨髓抑制
表现为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当白细胞计数<3.0×109/L或中性粒细胞<1.5×109/L,或血小板<40×109/L时,应停止用药。血象恢复后可重新用药治疗,但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
3、精神神经症状
出现焦虑、
抑郁、兴奋、易怒、等精神神经症状,出现抑郁及精神症状的患者应停药。
4、诱发自身免疫性疾病
如诱发甲状腺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风湿性关节炎、Ⅰ型糖尿病等疾病时,亦应当停药。
除以上情况外,患者出现失眠、轻度皮疹、脱发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停药。
上一篇 : 拉米夫定治疗乙肝的主要适应证
下一篇 : 拉米呋啶对慢性乙肝的治疗
全国三甲医生在线答疑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