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肾病孕妇何时需终止妊娠
发布于 2013/02/21 16:33
发布于 2013/02/21 16:33
糖尿病肾病患者早孕时,如伴有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或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则应考虑终止妊娠。如允许继续妊娠,患者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孕28周前,每月检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每次均应作尿糖、尿酮体、尿蛋白以及血压和体重的测定,若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终止妊娠。
糖尿病肾病孕妇何时需终止妊娠
1.孕妇糖尿病经及时治疗不能有效地控制其进展。
2.同时发生有重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眼底动脉硬化及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
3.合并子痫及高血糖酮症酸中毒。
4.合并低血糖昏迷时间较长,危及母子安全。
5.胎儿宫内发育停滞及胎儿畸形。
6.母体患有营养不良、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及恶性进展性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7.孕妇合并严重的呼吸道、皮肤、泌尿系统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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