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肠癌的外科治疗

发布于 2013/04/18 17:25

结肠癌来说,手术仍是其主要的治疗手段,手术的目的为切除病灶、减轻瘤负荷、减轻症状、获取组织标本以得到肿瘤的生物学信息、估计预后、指导书后综合治疗等。

手术指证

1.肿瘤因素

肿瘤局部可切除(根治性或姑息性,甚至减瘤术或减症手术);远隔脏器无转移或有转移,但可一并切除者,或可大部分切除,肿瘤未累及机体致命或致残的器官、组织、血管、神经。

2.宿主因素

患者一般情况好,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可耐受手术和麻醉的打击。患者及家属认可手术治疗。

手术禁忌证

1.肿瘤因素

肿瘤局部广泛浸润,无法切除者。腹、盆腔腹膜、大网膜和远隔脏器广泛转移,中量或中量以上腹水

2.宿主因素

高龄、体弱或一般情况差;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耐受手术和麻醉的打击者;患者和家属拒绝手术者。

手术方式

1.根治性切除术

根治手术在于达到治愈的目的。根治性切除的范围包括肿瘤全部、肿瘤上下两足够的肠管(上下端均不少于5~10cm的肠管,至于切除多少结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因需清除区域淋巴引流的范围所要切除的血管的范围,血管切除越多、肠管切除的亦多)、相关的肠系膜及系膜淋巴组织(即根据术中淋巴结的转移范围,行超范围清扫)。

2.姑息性切除术

当肿瘤无法达到上述根治行切除,有肉眼肿瘤残留和(或)镜下肿瘤残留时,为姑息性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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