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癌的临床分期

发布于 2013/05/16 09:49

病理组织学检查是确诊淋巴癌的唯一依据。特点是受累淋巴结或结外淋巴组织正常结构有不同程度的破坏,被新生瘤细胞替代。免疫组化标记可确定淋巴癌细胞的起源和分化程度。按1971年AnnArbor分期方案分为4期。

I期:病变局限于单个淋巴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或部位累及。

Ⅱ期:病变累及横膈同侧两组或多组淋巴结,或累及单一结外器官伴膈同侧一组或多组淋巴结受犯。

Ⅲ期:病变累及横膈两侧,主要在淋巴系统如淋巴结、脾或单一结外器官。

Ⅳ期:病变广泛累及1个以上结外器官或组织,如骨髓、肝、肺、骨骼、胸膜、肾及皮肤等,可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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