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脑瘫的人为条件有哪些
发布于 2013/08/23 17:44
发布于 2013/08/23 17:44
小儿脑瘫指的是出生前到生后1个月以内各种原因所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脑瘫症状主要是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脑瘫是一个人为的概念,不是某一个单独的疾病,是一个综合征,诊断脑瘫时需符合以下人为定出的条件。
(1)瘫痪为中枢性
脊髓前角细胞(或颅神经运动核)以上部位的神经系统损害所致的瘫痪,而且病变部位在脑部。任何前角细胞及前角细胞以下的损害都不属中枢性损害,不能诊断为脑瘫,如脊髓灰质炎、臂丛神经
麻痹、坐骨神经损伤等所致的肢体瘫痪均不属脑瘫的范畴。脊髓高位(如颈髓或胸髓)损害对脊髓腰膨大的脊髓前角细胞来说,虽然也是在前角细胞以上的损害,但因病变部位不在脑部,也不诊断脑瘫,只诊断为脊髓疾患。
(2)病因出现在脑生长发育时期
本定义具体指出在出生前到生后1个月以内。成人脑血管意外造成的偏瘫,虽然也是中枢性运动障碍,但不是出现在脑生长发育阶段,所以也不诊断为脑瘫。国外有些地区和学者把生后2岁(或其他年龄段)以内各种原因所引起的中枢性运动障碍也诊断为脑瘫并称为获得性脑瘫,虽然这个年龄段脑也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但将会把一大批脑外伤、脑炎、脑膜炎病人包括在内,我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并未采用此概念。
(3)各种病因造成的损伤为非进行性
一些代谢病(如脂类代谢异常)或变性病(如脑白质营养不良),虽然病变在脑部,也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但因病变逐渐加重,也不属脑瘫的诊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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