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诊断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于 2013/08/28 14:01

小儿脑瘫的诊断条件有以下4项:

(1)发生在母孕期、围生期或新生儿期的及1岁以内的致病因素,或称之为高危因素。所谓围生期,是指母孕28周起到新生儿7天为止的这一时期。该阶段中的许多不利因素会导致小儿脑瘫的发生,尤其重要的是胎儿宫内窘迫、羊水早破、羊水混浊、新生儿窒息及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低出生体质量儿以及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颅内出血等。

(2)婴儿期出现的非进行性中枢性瘫痪,表现为运动障碍姿势异常

(3)可伴有或没有智力低下、癫痫、行为异常、感知觉障碍及其他异常。这里需要强调,对于脑瘫患儿的智力评价需谨慎,不要光凭一次的智力测验结果贸然做出过早的结论。

(4)除外进行性中枢性瘫痪及一过运动发育迟缓。中枢性瘫痪可分为进行性与非进行性两大类,小儿脑瘫属于非进行性的,预后要比进行性的良好得多。所谓一过性运动发育迟缓是指某些小儿由于个体发育上的差异,在1岁以内运动功的发育成熟时间略微慢一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追上来,最后与健康小儿的发育水平一样,早期很容易与小儿脑瘫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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