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准妈妈如何健康孕育宝宝

发布于 2016/02/25 10:53

系统性红斑狼疮(缩写SLE)常见于育龄期女性,结婚生育的头等大事可能会费一番周折。备孕、怀孕及哺乳期的注意事项:

1.患者结婚的最好时机是病情稳定且无内脏器官严重损害。

2.病情在活动期要严格避孕。最好用避孕套。

3.不宜应用含雌激素或雌孕激素混合制剂的避孕药。

一、以下情况不能怀孕

(1)狼疮发病头2年;

(2)病情尚未控制:就算使用大量激素稳定者也不能。活动期怀孕,胎儿风险也大;

(3)有肾、脑、心和肺损害;

(4)活动性肾病或血肌酐>2mg/ml(176.8umol/L)。

二、以下情况是可以怀孕

(1)无重要器官的受累;

(2)病情缓解稳定>1年;

(3)强的松维持量<10mg/日;

(4)未使用免疫抑制剂至少6个月。

三、怀孕前应去做以下检查

如抗弓形体抗体等,并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部分人在怀孕后病情复发引起流产、早产、死胎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

四、常用药物建议

(1)非甾类抗炎药通常是安全的,但这类药物可能会引起液体潴留,加重高血压及肾功能不全,在妊娠后期应避免使用,因其还可导致未成熟胎儿的动脉导管未闭。

(2)激素:除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其他激素包括强的松、美卓乐和强的松龙等可使用。但激素也会带来一些较严重的问题,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先兆子痫及未成熟胎儿的胎膜早破。

(3)免疫抑制剂:除硫唑嘌呤、环孢素和他克莫司外,其他免疫抑制剂均属于禁忌。

(4)羟氯喹:这是狼疮治疗的重要药物,在结缔组织病孕妇中的安全性已得到了证实。但

怀孕后不应停用。

(5)生物制剂:有待观察,不推荐使用。

(6)抗凝药物:低剂量的阿司匹林和潘生丁是安全的,各种剂型的肝素是安全的。接受肝素抗凝的应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直到哺乳期结束。

(7)降压药:能使用的降压药物主要为甲基多巴和硝苯地平等。

五、终止妊娠指征

(1)心脏受累:如心内膜炎、心肌炎和心功能不全;

(2)进展性肾小球肾炎或肾功能衰竭;

(3)肾病综合征;

(4)虽无明显症状,但免疫监测指标明显升高者。

六、狼疮患者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最好不要亲自喂养婴儿,如需亲自喂养,也应多休息;

(2)强的松>20mg/日时,应在服药4h后哺乳;

(3)可用半衰期较短的非甾类抗炎药,如布洛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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