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直性脊柱炎怀孕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6/04/19 10:17

强直性脊柱炎是以脊柱为主要病变部位的慢性病,累及骶髂关节,引起脊柱强直和纤维化,造成不同程度眼、肺、肌肉、骨骼病变,属自身免疫性疾病。那么,强直性脊柱炎怀孕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停药半年以上怀孕

有研究表明,治疗强直性脊柱炎药物中的柳氮磺胺吡啶、甲氨蝶呤、雷公藤对性腺有一定影响,但均是可逆的。还有报道,甲氨蝶呤有致胎儿畸形的副作用,但多是用量较大后出现,而在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时,全疗程的总量最多也不超过1000毫克。

但从优生优育出发,在准备生育时应提前半年或更长时间停药,一般不影响生育质量。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如服用量过大、时间过久,因其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故对性功能有时有些不良影响,但是可逆的,调整或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患者绝对不能擅自停药,一般需要逐渐减量停药,否则容易导致病情的加重。

二、怀孕期间可以适当用药控病情

不少患者想着药物会孩子有影响宁愿自己忍痛也不愿服用药物,专家称如果病情加重可以使用少量激素治疗,这不仅可以对病情起到控制作用,还可以怀孕后期促进胎儿肺成熟。但要注意的是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双氯芬酸、布洛芬)可能提高流产率,影响胎儿肺发育;而甲氨蝶呤可以导致胎儿畸形,因此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三、不要拒绝腹产手术

虽然大部分患者可以选择顺产的,但是目前产科医生为慎重起见更倾向于让患者接受剖宫产。如果患者髋关节出现强直时,不能够正常分娩时,一定要选择剖腹产手术进行,万不可选择正常顺产。有些偏远地区认为顺产的婴儿

聪明,从而拒绝剖腹产手术,从而导致一尸两命的惨痛经历,希望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

四、产后要去风湿科随诊

大多数患者都重视产期病情的控制而忽略了产后的病情随诊,调查发现强直性脊椎炎患者在产后6个月内病情更反复,有60%的病人出现下腰痛等病情恶化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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