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就餐权”获赔两万
发布于 2011/12/13 15:23
发布于 2011/12/13 15:23
法制网北京12月12日讯记者万静本版7月12日报道的《乙肝携带者讨要“就餐权”法院立案》今日有结果。因禁止乙肝大三阳员工王华阳(化名)到食堂就餐并将其辞退的国内500强企业——河北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月12日,与原告王华阳达成和解。原告撤销起诉,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两万元。
2010年2月,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始员工福利体检,体检包括乙肝五项及肝功能。
2010年3月5日上午,公司运营监管中心副经理许全胜,人力资源部科长刘冠杰告诉王华阳,乙肝大三阳不符合长城企业文化和相关制度,要他尽快离开。
2011年5月24日,王华阳以禁止乙肝携带者到食堂集体就餐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将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经法官多次调解,王华阳与长城公司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双方都带着诚意来解决问题,我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王华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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