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有条件

发布于 2011/12/14 15:21

婚后多年的晴晴很想要一个孩子,但是因为自己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但是据说妊娠能加重自己的疾病,因此,晴晴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怀孕的问题。

据了解,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3个月、末3个月和产后会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能够妊娠是有争议的。在临床中观察到,部分女病人在病情基本缓解的基础上怀孕生育,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但是狼疮病人的怀孕是具备一些条件的:

1)病情基本缓解6个月以上;

2)抗心磷脂抗体阴性,阳性者容易流产死胎;

3)强的松服15mg以下的维持量和不服激素;

4)怀孕后应有专科医生定期观察随访;

5)怀孕和哺乳期间要多补充钙质,否则会加速病人的骨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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