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乙肝”4大误区
发布于 2012/03/15 09:50
发布于 2012/03/15 09:50
本报记者段涵敏
■核心提示:
尽管国家已叫停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但许多用人单位仍在明里暗里地检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柯军和谢子龙,不约而同的提交一份建议,希望加大对违规进行乙肝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单位的惩罚力度。
长久以来,大众长期积累的偏见引发各种“乙肝歧视”和“乙肝恐慌”。歧视源于无知,春季是人才招聘高峰期,3月18日全国爱肝日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误区1:谈“乙肝”色变
人们常说“心肝宝贝”,可见肝脏的重要性。这个被称为人体“化工厂”的重要脏器,在我国人群中受损严重,仅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患者就有9300万人。
“全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明显开始下降了!”长沙市传染病医院感染科二病室主任李向军说,我国乙肝患者及感染者数量大,一直被冠以“乙肝大国”的帽子,这让很多群众误认为乙肝传染性强,谈“乙肝”色变,其实通过疫苗接种,乙肝易防,并不恐惧。
据介绍,我国从1992年开始对所有新生儿常规接种乙型肝炎疫苗,至此已实现对儿童完全免费接种。
目前,我省儿童的乙肝疫苗接种率已达99.80%,一道抵抗乙肝的屏障已逐渐建立。
误区2:担心日常生活接触会传染
大多数人不敢与乙肝患者或携带者一起吃饭,甚至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也害怕被传染,很多单位对招聘乙肝病毒携带者心有芥蒂,人们认为通过空气、水、皮肤都会传染。
“对于免疫系统发育正常的成年人来说,感染乙肝的几率其实很小,日常接触更不会感染。”湘雅医院传染科副教授沙新平说,人们最大的误区就是对传染途径不了解。
乙肝病毒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主要通过母婴、血液和性传播,虽然在唾液、尿、血液、胆及乳汁中检测出少量乙肝病毒,但不经破损皮肤、黏膜,不会传播。
专家表示,将乙肝检查“请出”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体现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尊重,正是基于其传播途径的科学依据,所以不用担心会被同学、同事传染乙肝。
误区3:一旦感染就要治疗
“不是所有乙肝病毒感染者都需要治疗。”沙新平指出,临床中接诊不少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需要治疗,但因为轻信不良广告,在一些不正规医院乱用药,结果是白花冤枉钱,还导致肝功能受损。
近一半感染者肝功能正常、没有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可照常工作学习,不需治疗,但应每半年到医院检查一次,监测肝功能状况。专家提醒,社会不乏一些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招揽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名目繁多的“阳转阴”治疗,建议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当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应定期接受医学观察和随访,特别是年龄40岁以上最好进行肝活组织检查,如发现有明显炎症或纤维化的,即使转氨酶不升高或仅轻度异常,也应及时抗病毒治疗。
误区4:感觉良好擅自停药
不少乙肝患者服药一段时间,自我感觉良好,再加上药物的经济压力,就自行停药或减少剂量。殊不知肝脏内部并非“风平浪静”,病变有可能就在静默中演变和转化,然后在长期的量变中突然爆发。
专家一致表示,病人在治疗上的误区让人担忧。“觉得症状不明显,随意减量、随意停药,带来的是反弹后的肝硬化、肝衰竭、肝癌等恶果,甚至死亡。”李向军提醒,规范化治疗尤其重要,乙肝病毒虽然不能完全清出体外,但可以通过药物控制,让它“束手就缚”。
沙新平特别指出,不仅老百姓的肝病知识匮乏,基层许多医务人员诊治水平也参差不齐。他表示,首诊很重要,建议每一个乙肝病人至少有一次在大医院检查的经历,便于对病情做一个全面评估,再到基层医院进行规范化治疗。
上一篇 : 丈夫患乙肝妻诉离婚败诉
下一篇 : 就业歧视“乙肝”罚款提高5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