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马刀治疗肝癌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发布于 2012/06/18 15:36
发布于 2012/06/18 15:36
我父亲近期确诊肝癌,听说现使用伽马刀治疗肝癌效果不错,请问伽玛刀治疗肝癌的适应证与禁忌证有哪些?
伽玛刀是一种放射疗法,该方法精度准,无创,并且治疗成功率高,相对于肝癌的其他治疗手段来说,对人体的伤害比较小。
伽马刀治疗肝癌的适应证有:
肝功能基本正常,肝硬化不明显;
影像学检查无明显癌栓存在;
对肝内单个病灶且直径5cm以下或一个大病灶和几个小病灶局限在肝的一个叶,总体积不超过肝体积的60%;
无远处转移的肝癌患者可行根治性伽玛刀治疗。
伽玛刀治疗肝癌的禁忌证:
相对禁忌证:
黄疸,经减黄治疗后,黄疸消退或明显减轻,可行伽玛刀治疗;
肝功能不正常,如ALT升高、白蛋白低于35g/L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经治疗后基本恢复正常,仍可考虑伽玛刀治疗。
绝对禁忌证: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肝硬化明显,脾功能亢进,血像低于正常;
全身情况极差,KPS评分低于40分;
肝内病灶巨大或广泛,伴黄疸、腹水或多处转移;
伴肝昏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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