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患者是否可以妊娠
发布于 2012/06/29 14:06
发布于 2012/06/29 14:06
妊娠期得了病毒性肝炎是否可以继续妊娠,这需要看情况而定。
如果是在怀孕前三个月,那么一定要终止妊娠。
如果是早期妊娠(怀孕头三个月)时得了急性病毒性肝炎,有可能引起胎儿畸形,肝炎病毒有可能通过胎盘感染胎儿,所以容易引起染色体的畸变。
如果是在妊娠中、晚期得了病毒性肝炎,看情况可以保留。
如果在中、晚期妊娠时得了病毒性肝炎,虽然早产、死胎、死产的发生率均较正常孕妇为高,介于这时胎儿的各器官已经基本成熟,一般不引起畸形。这时的处理,应根据病毒性肝炎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孕妇得的是甲型肝炎,则肝炎痊愈后可继续妊娠,对胎儿不会有何影响;如果孕妇执得的是乙型肝炎,则肝炎痊愈后,血中的乙肝表面抗原也消失,胎儿出生后,除约有6%左右可变成乙肝表面抗原者,其余94%左右的小儿可能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肝功能恢复后,血中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一直到分娩时仍呈阳性,那就应当再查一查e抗原和e抗体。如果e抗原阳性,就必须进行预防注射,否则,小儿出生后几乎100%都会表面抗原阳性,如果e抗体阳性,一般不需要预防注射。如果e抗原和e抗体均阴性,也应当进行预防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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