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国内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12/07/05 16:44

系统性红斑狼疮可累及皮肤及多个器官,是一种全身性免疫疾病,对病人的正常生活影响极大,早发现、早检查、早治疗是减轻病人痛苦的重要关键。

除了美国风湿病学会1982年对系统红斑狼疮制定了国际诊断标准,国内也制定了一些诊断标准,以下是上海风湿病学会1987年提出的诊断标准,符合下述13项中任何4项者,可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本标准的敏感性为95.5%,特异性为96.7%,特别对早期病例,敏感性较ARA的高。

(1)蝶形红斑或盘状红斑;

(2)日光敏感;

(3)口鼻腔粘膜溃疡;

(4)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

(5)胸膜炎或心包炎;

(6)神经系统损害:癫痫或精神、神经症状;

(7)肾脏病变:蛋白尿或管型尿或血尿;

(8)血小板<10×109/L(10万/mm3)或白细胞<4×109/L(4000/mm3)或溶血性贫血

(9)免疫学异常:抗核抗体阳性;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

(10)抗dsDNA抗体阳性或LE细胞阳性;

(11)免疫荧光抗核抗体阳性;

(12)C3低于正常;

(13)皮肤狼疮带试验(非病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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