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的治疗应选择合适的治疗起点

发布于 2012/07/25 16:02

我国的乙肝防治指南强调,只要有适应症,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但是并不是所有慢性乙肝病人都需要抗病毒治疗,也不是所有慢性乙肝患者都适合抗病毒治疗,这一点非常重要。

临床调查研究资料显示,有的医务人员任意扩大治疗对象,将肝功能一直正常又未做肝组织学检查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盲目进行抗病毒治疗,结果往往难以奏效;更有对乙肝病毒复制标记物阴性或低浓度的非活动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也进行抗病毒治疗,让他们白白浪费大量钱财,又增加痛苦和心理负担。这种情况,在乙肝的临床治疗中并不少见。

医生应按照指南规定,慎重选定治疗对象。目前国内外一致公认和我国指南明确规定的抗病毒治疗适应症,主要有2条:一是HBVDNA>105拷贝/ml(HBeAg阴性者为>104拷贝/ml)。二是(ALT)>正常值2倍以上或肝组织学检查有明显炎症坏死。

因此乙肝的临床治疗应该严格检查乙肝病毒DNA以及丙氨酸转移酶,满足以上2条才可以进行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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