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分类法的变迁
发布于 2012/09/28 16:46
发布于 2012/09/28 16:46
血管瘤是一个内含非常混乱的医学名词,过去的认识和学术争论始终没有一个较为完整且合适的定义,各种文献中可见到的界定也比较混乱,如“由胚胎期间成血管细胞增生而形成的常见于皮肤的良性肿瘤”、“以血管为成分的先天性畸形”等。
产生
近几个世纪以来,新生儿血管源性的“胎记”一直被统称为“血管瘤”。
1863年,学者提出了最初的“血管瘤”分类概念,即根据“血管瘤”的外观表现分为毛细血管瘤、海绵状血管瘤和蔓状血管瘤。但这些概念都是外观描述性的,对于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变革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新的生物学分类方法的提出,人们对“血管瘤”的认识有了广泛的提高。1982年的新分类方法依照病变组织发生机制的不同将血管瘤分为血管瘤和血管畸形,并且进一步从病变的发生、发展以及血流动力学等方面区别各种“血管瘤”,以对其诊断、鉴别、治疗等方面作出更有意义的指导。新分类方法将具有血管内皮增殖和消退行为的定义为血管瘤,而不具有增殖倾向的血管内皮及衬里组成的血管病变归为血管畸形至此血管瘤就名副其实的多义概念,临床使用极易产生歧义。
完善
1995年学者又在1982年的基础上完善了血管畸形的分类,将血管畸形分为微静脉畸形、静脉畸形、动脉畸形、动静脉畸形、淋巴畸形和混合畸形等。
今天百姓及大部分医生口中所说的血管瘤作为一种疾病而言仍是指的长在体表可见的包含畸形和肿瘤双重特性的血管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