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使用氟西汀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发布于 2012/09/28 17:02
发布于 2012/09/28 17:02
氟西汀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此类药物是抑郁症临床一线用药。氟西汀不仅仅用于抑郁症的治疗,其临床用途相当广泛,故在使用时应掌握好其适应证及禁忌症。
适应证
氟西汀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抑郁状态;脑器质性和躯体疾病伴抑郁或抑郁状态的病人;神经症伴抑郁病人;强迫症、恐怖症、惊恐发作、贪食症、多动症、冲动障碍、性变态、慢性疼痛等。
禁忌证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禁与L色氨酸合并使用。
如果先使用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换用氟西汀时,至少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以上才可应用。如果先用氟西汀,要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须停用氟西汀5周后方可使用,否则会发生致命性5-羟色胺能综合征反应,表现为兴奋、躁动、大汗、体温过高、肌阵挛、肌僵直、低血压、心动过速、反射亢进、谵妄、昏迷甚至死亡。
应用氟西汀后如出现皮疹、斑点状斑丘疹、荨麻疹,应立即停用氟西汀。这些皮疹可用抗过敏药如扑尔敏消除,也可在一周左右自行消失。这种病人以后最好也不要再使用氟西汀,因为这可能是过敏反应的表现,此外还可出现发热、白细胞增多、关节痛、水肿、多形性红斑、肝肾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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