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放疗后复发的治疗

发布于 2012/10/11 17:05

宫颈癌复发是指治疗后症状及体症消失,但经过6个月以上癌瘤重新出现,根据复发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别,其中中心性复发、放疗后盆腔复发及远处复发较为常见,对于这部分患者,可采取以下治疗方法:

1、中心性复发--手术治疗为主、再放疗

中心性复发的宫颈癌患者,如具备手术指征,应尽可能行手术切除,主要术式包括电灼和部分阴道切除,治疗时应进行充分的术前评估和准备,术后进行精心护理。对不宜手术的中心性复发患者,如考虑再放疗,应根据复发时间、初次放疗的具体情况等决定再放疗的方式、剂量及分割,并高度重视并发症。

2、放疗后盆腔复发--动脉灌注化疗、姑息性放疗

对于放疗后出现盆腔复发的宫颈癌患者,目前多采用盆腔内动脉灌注化疗药物和(或)姑息性放疗进行治疗。

3、远处复发的治疗--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

宫颈癌远处复发是指根治性治疗后出现全身广泛扩散或合并盆腔内复发,对于此类患者一般予以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术后可根据需要配合区域性化疗。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及骨转移一般采用局部放疗和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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