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肝患者停用核苷(酸)类药物有讲究

发布于 2012/10/24 15:31

大多数慢性乙肝患者是儿时就感染乙肝病毒所致,虽然机体成年后免疫系统完备,但已无法彻底清除,因此仍可出现新生的肝细胞再感染。核苷(酸)类药物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阻断乙肝病毒的DNA的复制而起到治疗的作用,大大减少了肝硬化的出现和肝癌的发生,但治疗必须长期服药,病情稳定、达到停药标准后才可停药。

核苷(酸)类药物的停药标准

1、HBeAg(+)慢性乙肝患者,在间隔至少6个月的两次检查中,均出现HBeAg血清学转换和HBVDNA检测阴性,可终止治疗。

2、HBeAg(-)慢性乙肝患者,有相应的改变HBVDNA低于检测下限,ALT正常后,至少再巩固1年半(经过至少三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达到2年半者,可以考虑停药。由于停药复发率较高,可以延长疗程。

Tips:核苷(酸)类药物药物不宜逐渐停药

核苷(酸)类药物半衰期大都在24小时之内,逐渐停药会增加耐药的机会,因此用药时应该保证全量,停药时则需在有经验的专科医师指导下全部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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