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12/10/29 13:31
发布于 2012/10/29 13:31
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主要表现为腰、背、颈、臀、髋部疼痛以及关节肿痛,严重者可发生脊柱畸形和关节强直,治疗之前需要确诊,诊断标准如下:
纽约诊断标准(1966年)
临床表现:①腰椎前屈、后伸、侧弯活动完全受限;②胸腰椎或腰椎有疼痛病史,持续至今;③四肋间测量胸廓扩张活动度,等于或小于2.5cm。
骶髂关节X线表现分为5度:0度显示正常;I度表示可疑;Ⅱ度为局限性侵蚀、硬化,关节间隙无改变;Ⅲ度是进行性骶髂关节炎,出现关节侵蚀、间隙变窄或部分融合强直;Ⅳ度表示关节间隙消失,关节融合强直。
Ⅲ-Ⅳ度双侧骶髂关节炎,加上1条临床表现;Ⅲ-Ⅳ度单侧或者Ⅱ度双侧骶髂关节炎,加上述第1或第2、3条临床表现,可诊断强直性脊柱炎。
修订之后的标准(1984年)
临床表现:①腰痛、僵持续3个月以上,活动后症状改善,休息不减轻;②腰椎前后和侧屈方向活动受限;③胸廓活动度小。
放射学标准:①双侧骶髂关节炎≥Ⅱ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Ⅲ-Ⅳ级,可确诊强直性脊柱炎;②符合放射学标准和1条以上临床表现,表示可能为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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