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患者应如何进行诊断

发布于 2012/11/14 15:45

甲亢多发生于育龄期女性,特别是发生在妊娠期妇女。妊娠合并甲亢以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为主,其他如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功能自主性甲状腺腺瘤等均可伴发。未经治疗的甲亢孕妇早产、流产、胎儿畸形、新生儿低体重和新生儿死亡率均增加,并且可以由于体内甲状腺刺激抗体过多,通过胎盘或作用于胎儿甲状腺,导致胎儿甲状腺肿大和暂时性新生儿甲亢。如果妊娠期甲亢未能得到及时的控制,可以导致患者在

分娩时发生甲状腺危象的危险性增加,因此早期对妊娠合并甲亢进行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妊娠期甲亢患者也会出现心悸多汗、怕热、食欲增加、失眠烦躁等高代谢综合征的表现,但由于正常妊娠者也会出现类似的症状,常被忽略。如果孕妇出现体重不随妊娠月份增大而增长,四肢近端肌肉消瘦,休息时心率较快,达到100次/分以上,应高度怀疑是否有甲状腺亢进。

妊娠期甲亢的诊断主要依靠甲状腺功能的检查,T3、T4值升高,TSH降低就可以诊断甲亢,甲状腺彩超也可以进行,可以发现甲状腺结节等病变。孕妇不宜进行131碘检查,因胎儿的组织对放射性碘非常敏感。目前妊娠期妇女的甲状腺功能以得到医生的关注,一般在孕前、孕中都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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