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患者孕期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2/12/03 13:07

女性尿毒症患者怀孕无论对母体还是胎儿都有很大风险,可导致病情加重或胎儿死亡,尿毒症患者孕期需注意四点。

一、延长透析时间

尿毒症患者孕期延长透析时间或加强透析可使孕期延长、胎儿出生体重增加、胎儿存活能力增强。因此一旦确诊妊娠,透析时间至少应该延长到20小时每周。患者最好是每天透析1次,每次4小时。

二、密切观察胎儿情况

患者应该密切观察胎儿的情况,向医护人员学会如何记录胎动次数,如胎动次数低于10次或低于自我监测胎动规律的50%时,需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并及时进行胎儿检查。

三、调整好饮食

尿毒症患者孕期,应适当加强营养,以满足胎儿的生长需求。特别是孕晚期,胎儿生长迅速,对能量的需求达到高峰,需要增加蛋白质、维生素及铁、钙的摄入。患者饮食应高热量、优质蛋白、低钾、低磷,热量摄入量为125.5~146.5kJ/(kg·d),蛋白质摄入量为1.5g/(kg·d),可每天口服一片多维元素片。限制水钠摄入,进食米饭为主,不要喝汤,如有必要可在每天透析结束后静脉滴注250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

四、调整好心态

患者孕期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态不仅有利于疾病的康复,也有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如发现自己有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应及时向寻求医护人员的帮助,平时要适量参加一些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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