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是否可以怀孕
发布于 2012/12/25 15:13
发布于 2012/12/25 15:13
风湿性心脏病患者能否耐受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负担,主要取决于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变的种类,心脏瓣膜病变的程度,心功能状况,有无并发症,妊娠过程中血流动力学的演变以及具体的医疗条件等多种因素。
一、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变轻,心功能Ⅰ-Ⅱ级的患者,可允许怀孕由于心脏病代偿功能随年龄增大热降低,所以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尽量在年轻时生育。
二、心功能Ⅰ-Ⅱ级二尖瓣狭窄的患者,由于妊娠后对心肺血流动力学危害教大,故不宜怀孕
三、风湿病患者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Ⅲ级以上,或者心功能Ⅰ-Ⅱ级伴有心力衰竭史,年龄在35岁以上,产妇过去妊娠有心力衰竭史者均不宜怀孕
四、风湿性心脏病患者伴有肺动脉高压、慢性心房颤动、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细菌性心内膜炎,以及孕产期心力衰竭或者休克发生率高的患者皆不宜怀孕
Tips:风湿性心脏病患者考虑怀孕时应该去医院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可以承受妊娠,以免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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