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重症肌无力患者如何预防分娩危险

发布于 2013/04/12 11:07

挪威卑尔根大学一项研究发现,妊娠虽然不会加重重症肌无力患者的病情,但重症肌无力对于生育过程本身以及新生儿都会产生影响,孕期的前三个月及分娩后不久是高危险期,因此一般在治愈前不宜妊娠。对于妊娠后发现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对病情进行评估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分娩时发生危险。

1、妊娠后发现重症肌无力,但患者症状较轻时,一般可继续妊娠,但应加强产前监护及早期治疗。

2、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妊娠同时应积极治疗,如病情仍不能得到缓解,应考虑终止妊娠。

重症肌无力主要由突触后膜乙酰胆碱受体发生病变所致,而子宫由平滑肌组成,不会受到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影响,患者可进行阴道分娩,但在在第二产程当中有必要借助产钳或胎头吸引进行引产,以免骨骼肌受到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影响产生无力

3、手术本身对重症肌无力是一种应激,只有在有产科指征时才可及时根据情况采取剖宫产术,在分娩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硬膜外麻醉对患者并无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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