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术前放疗的意义

发布于 2013/05/23 15:06

食道癌能手术的患者,术前放疗不是常规,但因局部病变晚使手术有困难者应行术前放疗,因为术前放疗:

①能提高手术切除率,其放疗作用使瘤体缩小,淋巴结转移率下降;

②不增加手术的死亡率及吻合口瘘的发生率;

③能提高生存率,吻合口残端癌发生率下降。并且,放疗后如病理显示为重度放疗反应时,其5年生存率明显比中度或轻度放疗反应者好。

术前放疗的范围

手术时发现淋巴结转移比例占50%左右,且术前放疗能降低淋巴结的转移率,淋巴结转移部位和转移比例的高低,与手术淋巴结清扫程度、清扫的范围和原发病变部位有关。因此,术前放疗应包括相应的淋巴结引流区,颈段和上段食道癌术前放疗建议包括双锁骨上区和中、下纵隔,因为在上述三野淋巴结清扫时发现锁骨上淋巴结转移率可高达46.3%;下段食道癌术前放疗时,重点应考虑包括服膈下即胃左贲门旁淋巴结,因为至少有1/2的患者有膈下淋巴结转移。

照射野的宽度多为6~6.5cm,前后对穿照射。

放射剂量:虽然术前放疗肿瘤剂量达50Gy时重度放疗反应率高,但其5年生存率并不提高。其主要原因是手术并发症高。因此,中、下段食道癌术前放疗推荐肿瘤剂量40Gy较好。颈段或上段食道癌放疗剂量可达50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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