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外科治疗方法

发布于 2013/06/13 11:26

不同期肺癌外科治疗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切除早期局限性癌肿,达到临床根治目的;相对彻底切除全部癌组织及胸内淋巴结,争取临床治愈;切除大部分癌组织,为放疗、化疗、免疫治疗和中医中药等治疗创造有利条件;缓解患者继发和并发的症状,减少痛苦,改善其生活质量。

衡量肺癌外科治疗作用的标准为术后5年生存率及生活质量的评定。目前,肺癌治疗总的5年生存率为10%左右,西方发达国家可达12%-16%,而经过外科手术等多学科治疗后,生存率可提高3倍,达30%-40%左右。

肺癌的手术适应证

(1)NSCLC的手术适应证。一般认为1期、II期及部分ⅢA期均是外科治疗的对象。广泛的N2及ⅢB期肺癌宜先做术前诱导化疗或加放疗,然后再考虑手术。IV期一般不适于外科治疗。

(2)SCLC的手术适应证。临床分期1期SCLC估计可行根治切除者;Ⅱ期SCLC化疗后估计可行根治性切除者;ⅢA期患者化疗获得缓解(CR、PR),属于扩大手术范围,更适用于年龄较轻的混合型SCLC;ⅢA期化疗缓解未达PR或无效果,但估计病变范围允许手术者(术时估计病变有钱留者应局部放置金属标志以备放疗,然后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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