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郁症的常规诊断顺序

发布于 2017/07/24 09:48

躁郁症的常规诊断顺序与标准有哪些?诊断,在正规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诊断是衡量判断疾病的标准,假如诊断错误,很可能延误患者治疗,严重的甚至伤及患者性命,因此,不管是对医务人员来说还是对患者自身来说,诊断都至关重要,而躁郁症的常规诊断顺序与标准有哪些呢?

躁郁症的诊断主要应根据病史、临床症状、病程特点及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比较相关的精神疾病诊断分类标准而确定。典型病例诊断一般不困难。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诊断标准有ICD-10和DSM-IV。但任何一种诊断标准都难免有其局限性,而密切地临床观察,把握疾病横断面的主要症状及纵向病程的特点,进行科学的分析是临床诊断的可靠基础。

ICD-10

ICD分类依据疾病的4个主要特征,即病因、部位、病理及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等)。每一特性构成了一个分类标准,形成一个分类轴心,因此ICD是一个多轴心的分类系统。

ICD分类的基础是对疾病的命名,没有名称就无法分类。但疾病又是根据他的内在本质或外部表现来命名的,因此疾病的本质和表现正是分类的依据,分类与命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当对一个特指的疾病名称赋予一个编码时,这个编码就是唯一的,且表示了特指疾病的本质和特征,以及他在分类里的上下左右联系。

DSM-IV-TR

DSM-IV-TR它分类、定义和描述了200余种心理障碍。为了减少因为不同的方法处理心理障碍而导致的诊断困难,DSM-IV-TR强调症状模式及病理的描述,而不太强调病因理论和治疗策略。纯粹的描述性术语使得临床工作者和研究者可以有共同语言来描述问题,同时留下空间给不一致的意见以及最好地解释问题的理论模型的研究得以进一步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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