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康复案例分析
发布于 2016/01/13 15:43
发布于 2016/01/13 15:43
脑瘫疾病困扰着许多家庭,影响着许多家庭的幸福和睦。如今脑瘫案例也越来越多,各种原因层出不穷,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个脑瘫康复案例分析。
7年前,襄樊一对年轻夫妇兴奋地迎来儿子的出世。孰料,一个残酷的现实险些将他们击倒:儿子出生后成了脑瘫儿为给儿子讨一个说法,年轻妈妈背着脑瘫的儿子,打了长达5年的“马拉松”官司。今年9月20日,他们终于拿到了当地法院的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他们将可以获得20余万元的赔偿。生下孩子竟是脑瘫
“来,壮壮,把嘴张开再吃块肉,以后长得又高又壮。”襄樊市襄城区居民王艳(化名),用筷子小心地夹起一片瘦肉递到儿子的嘴边。壮壮是王艳儿子的小名,小家伙长得很漂亮,只是,他的脖子好像没有力气,两只手也不能伸直,两只脚板则向外撇,无法站立。虽然已经7岁了,但他还不能说完整的句子,只能“咿呀”地发一些单音。王艳曾是襄樊一家纺织厂的女工,下岗后开了家副食店,生意较为红火。她的丈夫李军(化名)是某机械厂的技术骨干,收入也不算低,因此,小两口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怀孕7个月时,王艳到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胎儿的各方面情况良好。1999年6月23日上午10时,王艳在襄樊市中心医院妇产科,通过剖腹手术产下一名男婴。然而,王艳和家人还来不及高兴,医生就告诉他们,婴儿情况有些不妙,诊断显示呈“重度窒息症状”。当天下午,婴儿从妇产科转送儿科急救。王艳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她不敢多想,也不敢多问。产后第五天,尽管身体还很虚弱,但王艳却坚持要去陪护儿子。只见儿子时而昏睡,时而有轻微的抽搐。王艳看了心如刀绞。据王艳夫妇说,医生当时只说婴儿是缺氧缺血性脑病,医院会妥善治疗的。他们相信了医生的话,这主要是出于对医院的信赖,因为襄樊市中心医院是襄樊市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雄厚的三级甲等医院。
原告被告各执一词
“我的身体一向很健康,产前检查胎儿也正常,怎么会变成脑瘫呢?”通过翻阅一些医学书籍及上网查询,王艳夫妇开始对襄樊市中心医院的医疗行为产生了不解。于是,王艳夫妇向襄樊市卫生局投诉,要求该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到了2001年10月8日,襄樊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随后,王艳夫妇又以医疗损害为由,向襄城区法院提起诉讼。2001年10月25日,该法院正式立案。王艳夫妇在诉状中明确指出,被告襄樊市中心医院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在孕妇发生胎膜早破而住院后,被告襄樊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理应恪尽职守,尽早实施剖腹产,以避免发生胎儿宫内窘迫。但医院延误了20多个小时才实施剖腹手术,致使胎儿出生后即发生重度窒息,颅内出血,吸入性肺炎,III度粪染。出现这种情况后,被告又没有及时将患儿转往儿科进行抢救,而是拖延了4个小时才转往儿科,使患儿的病情进一步加重。
医疗鉴定一波三折
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是,这会是一场一波三折、旷日持久的官司。王艳夫妇与医院之间的诉讼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被告襄樊市中心医院在诊断、治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儿脑瘫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患儿脑瘫的伤残程度以及后续治疗费等问题。要理清这些问题,必须先经过权威机构的医疗鉴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医疗鉴定从一开始就颇费周折。记者从襄城区法院一审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01襄城民一初字第957号)看到,2002年11月18日,经过原、被告双方协商同意,法院曾委托北京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此案进行医疗鉴定。后由于原、被告双方的分歧很大,争论不下,致使这家鉴定机构中途退出。2002年12月,法院又依法指定西安交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2003年6月,该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不能排除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形成“小儿脑瘫”的原因之一。可是,有了权威机构的司法鉴定,法院仍“迟迟未按法定程序审理”。原来,被告襄樊市中心医院对这一鉴定结论提出异议。2004年4月,在西安交大作出鉴定结论近一年后,被告方又向法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此时扣除鉴定时间,案件审理已持续长达两年之久。“既然要重新鉴定,能不能尽快进行。”心急如焚的王艳背着孩子一遍又一遍往法院跑。2004年8月,襄城区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提交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组织下,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召集相关医疗鉴定专家再次对此案进行鉴定。2004年12月28日,该中心专家出具的鉴定书上称:襄樊市中心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患儿脑瘫“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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