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妊娠生育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6/02/24 17:35
发布于 2016/02/24 17:35
母性是每个女性的一种特性,不管怎么样都想有有流着自己血脉的宝宝。有个健康活泼的宝宝,这不仅是健康的女性的愿望也是很多红斑狼疮患者的愿望。可是红斑狼疮病情的严重,治疗过程的痛苦等等,都让患者一直不敢迈出怀孕生育这一步。专家指出,红斑狼疮患者可以生育,但有几点事宜必须要注意:
1、注意卵巢功能保护,慎用卵巢毒性药物
环磷酰胺(ctx)和雷公藤制剂是治疗sle的常用药物,疗效肯定。
2、掌握妊娠时机
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sle患者的禁忌,因为妊娠、生育常常导致sle的复发或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随着sle疗效的改善,多数sle患者病情缓解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但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掌握好妊娠生育的时机。sle患者妊娠的时机主要取决于sle病情活动情况,在疾病控制后可按计划怀孕,绝大多数能安全度过妊娠生育期。
患者开始妊娠时sle病情即处于活动期较病情稳定者更易于复发。一般主张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1年以上,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且免疫抑制药(如ctx、甲氨蝶呤、雷公藤等)停用半年以上,可以考虑妊娠。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磷脂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3、严密监视,恰当用药
sle患者妊娠期间,有必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严密监视,避免过劳或感染。如果病情不稳定,可应用泼尼松治疗。泼尼松通过胎盘屏障时被灭活,只要剂量在30mg/d以下,对胎儿发育无明显影响。
抗疟药能积聚于婴儿视网膜,因此在受孕前应停服,硫唑嘌呤、环孢素对胎儿的影响尚缺乏大样本的研究依据。如果病情严重不得不使用ctx或甲氨蝶呤,为了母亲的安全和避免出现畸胎,应终止妊娠。
宝宝的健康是全家幸福的开始,所以红斑狼疮患者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上述的各种事项,同时调养好自己的精神准备迎接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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