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妊娠生育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2/02/23 15:52
发布于 2012/02/23 15:52
很多红斑狼疮患者也非常期望做妈妈,有个健康活泼的宝宝。可患者的病情、用药,加之心里压力比较大,让她们一直不敢迈出怀孕生育这一步。专家指出,红斑狼疮患者可以生育,但有几点事宜必须要注意:
(1)注意卵巢功能保护,慎用卵巢毒性药物。
环磷酰胺(CTX)和雷公藤制剂是治疗红斑狼疮的常用药物,疗效肯定。但是,两者对性腺的毒性反应比较突出,临床上导致卵巢衰竭的并不少见,一旦出现闭经,即使及时停药,也有部分病人不能恢复月经。因此计划妊娠生育的红斑狼疮患者,临床上应慎用CTX和雷公藤制剂,应用时要注意月经变化,定期检查性激素水平,发现异常变化,及时调整治疗,避免发生不可逆的卵巢功能衰竭。
(2)掌握妊娠时机。
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红斑狼疮患者的禁忌,因为妊娠、生育常常导致红斑狼疮的复发或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随着红斑狼疮疗效的改善,多数患者病情缓解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但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掌握好妊娠生育的时机。患者妊娠的时机主要取决于病情活动情况,在疾病控制后可按计划怀孕,绝大多数能安全度过妊娠生育期。
患者开始妊娠时SLE病情即处于活动期较病情稳定者更易于复发。一般主张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1年以上,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且免疫抑制药(如CTX、甲氨蝶呤、雷公藤等)停用半年以上,可以考虑妊娠。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磷脂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3)严密监视,恰当用药。
红斑狼疮患者妊娠期间,有必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严密监视,避免过劳或感染。如果病情不稳定,可应用泼尼松治疗。泼尼松通过胎盘屏障时被灭活,只要剂量在30mg/d以下,对胎儿发育无明显影响。
抗疟药能积聚于婴儿视网膜,因此在受孕前应停服,硫唑嘌呤、环孢素对胎儿的影响尚缺乏大样本的研究依据。如果病情严重不得不使用CTX或甲氨蝶呤,为了母亲的安全和避免出现畸胎,应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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