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还能怀孕吗

发布于 2016/03/11 15:43

有人对妇女精神病致病诱因进行调查,发现婚育期患病率占所有病因30%~50%,而把所有婚育期复发进行统计,几乎100%写停药有关。从病情角度来看,大多数患者都在病后不久结婚,这对病人是极为不利的。因为此时疾病虽治愈,但多不稳定(有的根本还未治愈),复发的可能性相当大。再说病人刚出院,用药品种多,剂量亦较高,突然锐减或突然停药都会导致病情复发。

如果受孕后病情复发,昼夜兴奋躁动忧郁,胎儿的生长发育必然会受影响。而且随着病情的发展,药物剂量加大或严重躁动会损伤胎儿,孩子往往是保不住的。如果受孕时仍保持给药,则药物的不良反应或毒性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孩子出生后会有肢体震颤、僵硬感或过度镇静、软弱、吸吮差、反应较迟钝,或新生儿

呼吸抑制窒息,肢体器官缺陷或流产。其中第一、二类情况常见,它是轻的、无害的,多能逐渐自然消失。其他均较少见,其原因比较复杂,有的还不能完全归咎于服药。

如果把这些毒副作用的发生率与不服药造成危害的发生率进行比较,显然是不服药大于服药。因此精神科医生认为服药为上策。如果有把握短期停药则停药为好,如果没有这种把握还是持续服药为好。其实如果能做到合理选药,避免剂量过大,这些不良后果是可以避免的。因此,妊娠期间必须更注意合理用药,惟有这样才能做到治疗、妊娠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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