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得了宫颈癌可以生孩子吗
发布于 2025/10/25 11:01
发布于 2025/10/25 11:01
孕晚期确诊宫颈癌时能否继续妊娠需根据癌症分期和孕妇身体状况综合评估,多数情况下需优先治疗癌症,少数早期病例可在严密监测下继续妊娠至胎儿可存活期。
孕晚期发现宫颈癌若处于IA1期或部分IA2期,肿瘤体积小且无淋巴血管浸润,经多学科团队评估后可考虑延迟治疗至胎儿肺成熟。这类患者需每两周进行阴道镜和超声监测,同时检测肿瘤标志物,妊娠达34周后择期剖宫产终止妊娠并同步开展癌症根治手术。胎儿娩出后需立即进行宫颈锥切或根治性子宫切除术,术后根据病理结果补充放化疗。临床监测中若出现病灶进展、淋巴结转移或胎儿窘迫需提前终止妊娠。
当宫颈癌分期达到IB期及以上,或发现淋巴结转移、病灶快速进展时,继续妊娠会导致癌症治疗延误。此时应立即启动多学科会诊,在孕28周前建议终止妊娠并同步治疗,孕28周后需权衡胎儿存活率与母亲预后,通常选择2周内完成促胎肺成熟后剖宫产,术后48小时内开始放化疗。晚期宫颈癌合并妊娠患者5年生存率较非妊娠期下降,主要风险来自治疗延迟导致的肿瘤扩散。
所有孕晚期宫颈癌患者均应接受肿瘤专科医院多学科诊疗,治疗方案需结合病理类型、影像学评估和患者生育需求个性化制定。产后需加强营养支持与心理疏导,哺乳期抗肿瘤治疗需选择不影响乳汁分泌的方案,并定期随访检测肿瘤复发及胎儿发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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