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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对孕妇有哪些影响

发布于 2016/11/07 11:31

面对梅毒的入侵,不仅危害到自身,还会危害的胎儿。临床上不少女性梅毒患者介绍,自己每日遭受梅毒的病痛,还使自己胎儿备受折磨,因此想知道对于这个胎儿的取舍。专家介绍,对于宝宝的取舍要听从医生的劝解,需具体情况来定。

专家表示,梅毒感染后孕妇的病情也会加重,这主要是因为孕妇体内一些激素的分泌可加速梅毒螺旋体的复制所导致的。孕妇感染梅毒后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早产:多发生在怀孕第6~8个月期间,即是提前分娩95%出生后会短期夭亡。这是由于梅毒螺旋体已侵犯胎儿内脏,致使脏器受损而功能不足,出生后的早产儿极难适应外界环境,如有感染即会夭亡。如有个别免于死亡者,也已是先天梅毒患儿。

2)流产:多发生在怀孕4~6个月时,螺旋体可使胎盘内小动脉发炎,形成动脉梗塞,至使胎盘组织坏死,供给胎儿营养不足而发生流产。

3)死产:见于怀孕已达足月,但当临产前数日,或临产时发生的突变,而产出死胎。

4)没有经过抗梅毒治疗,或治疗不彻底的梅毒妇女,随着病期的延长,经过3~4胎的流、早、死产的生育之后,可获存活婴儿但在这些婴儿中,还有60%可能会染上梅毒,仅有约40%的婴儿可幸免受染而成为健康儿。

临床经验证明,不论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特别是早期梅毒患者,使胎儿受染的机会更大。在孕期母体内的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儿体,常致胎儿流产、死产或早产。即便是足月产,也可能已是梅毒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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