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治疗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常规方法

发布于 2024/11/17 18:24

西医治疗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常规方法:

1.加强产前保健。

2.未经治疗的播散性或纤维空洞肺结核应在怀孕6~人工流产在8周内进行,治疗稳定后怀孕。

3.产科处理

1同时进行抗结核治疗和孕期保健。

2分娩期间的治疗注意热能的供应和休息,防止宫缩乏力。第二产程及时助产。如需剖宫产,应进行硬膜外麻醉。产后注意出血感染。

3产褥期治疗对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必须延长休息,继续抗结核治疗,增加营养,积极防治产褥期感染。

母亲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会对婴儿构成威胁。尽管肺结核母婴传播率低于5%;如果肺结核孕妇在分娩时痰检结核杆菌为阴性,新生儿应接种卡介苗,但无需治疗。尽量不要隔离母婴。母乳喂养的婴儿应继续母乳喂养,每次喂养前应戴口罩。哺乳期妇女应继续服用抗结核药物。如果母亲分娩时痰检呈阳性,婴儿状况良好,应给予婴儿3个月的预防性化疗,而不是卡介苗。3个月后,如果结核菌素试验呈阴性,异烟肼和卡介苗可以停止接种;如果呈阳性,则化疗3个月。如果结核菌素试验结果呈阴性,婴儿可以接种卡介苗。如果婴儿有结核中毒症状,表现为低热、少吃牛奶、咳嗽、减肥等症状,应进行全程抗结核治疗,以防止结核脑膜炎的发生。

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产后原因不明的发内感染无法解释,应考虑是否有肺结核病变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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