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福兴:光靠记者暗访怎么保证食品安全

发布于 2012/05/10 18:20

我们对一些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往往是事后才进行,但事实上,对于食品安全应该是事先监督,制度性检查。他还表示,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的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问题被曝光后,不知道找谁问责。

陆福兴认为,目前我国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执法机关有各地的食品安全办公室、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出现一般的卫生问题,由卫生监督部门介入调查,一些涉及“三无食品”的案件,工商会出面,如果涉及命案,则由公安部门接手调查。但是,这些部门在集体协作上做得不够。

“光靠记者卧底揭黑不可能保证食品安全”,陆福兴说,应该建立健全一种食品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虽然陆福兴不赞同也不反对特供食品的存在,但陆福兴认为,取消特供可以对执法部门起到一个推动作用,进而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的执法力度。(陆福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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