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献血者省内用血报销可“漫游” 免费用两倍

发布于 2012/05/23 17:06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通知,为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省内异地用血,将从9月1日起,全国各省实行省内“在哪用血就在哪报销”的新政策。

据了解,目前安徽省大部分地区用血报销仍采用在哪献血到哪报销的政策。昨天,记者从安徽省血液中心了解到,卫生部文件已经下发下来,下一步将尽快落实新政策。

据省血液中心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安徽省相关法规,献血者可以按其献血量的两倍免费用血。如果献血者累积献血量超过一千毫升,则可以申请到超过两倍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一半免费用血。“当然全省有些地方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申请献血者一倍的免费用血。”该工作人员介绍。

按照卫生部下发的通知,规定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其费用由用血地先行报销,再由献血地向用血地支付;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

安徽省目前的政策是怎样的呢?昨天,省血液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全省各个地方规定不同,但目前总体还是按照在哪献血在哪报销的原则进行。不过,省血液中心已经收到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文件,现在正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尽快推进“在哪用血在哪报销”的新政策。(赵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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