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培奶粉疑似又出“异物” 洋奶粉怎样让人放心?
发布于 2012/06/27 11:22
发布于 2012/06/27 11:22
近日,西安一消费者称,自己的孩子在食用雅培奶粉时吃出一只甲虫。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引起各方关注,而截至目前,雅培方面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记者调查发现,这已经不是雅培在中国第一次被指奶粉中出现异物。
专家建议,应加大对洋品牌奶粉的检查力度。而将问题奶粉拒在“国门之外”,仍需多方形成“合力”。
消费者质疑:1500项质量检测查不出“死虫”?
家住西安市高新区的黄娟近日在当地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三罐雅培幼儿喜康力奶粉,却在给孩子喂奶的过程中发现一只死虫。
记者调查发现,这已经不是雅培奶粉在中国第一次被曝出涉嫌质量问题。2010年12月,陕西宝鸡市一位消费者购买的雅培婴幼儿奶粉中就曾经出现死虫。而此前,上海、浙江、福建等地也曾曝出雅培奶粉中出现异物的消息。每次事件发生后,雅培均声称公司产品并无问题,但屡屡出现的“事端”,依旧引发了消费者的担忧。
黄娟说,自己一岁半的孩子从一出生就一直食用雅培奶粉,每月大约要吃掉3罐,吃出虫子打击了自己对洋品牌的信任度。“洋品牌价格高,相对质量也应该好一些,可竟然吃出了虫子,以后真不知该给孩子吃什么好了。”
11月29日晚,记者在黄娟购买奶粉的西安高新区人人乐超市乳制品区看到,该超市销售有雅培、惠氏、美赞臣、多美滋等多个进口品牌奶粉,其售价比同类国产品牌大约贵20%-30%。货架上,雅培奶粉的宣传标识称:产品严选欧洲和新西兰优质奶源,每批产品均经过1500项质量检测;100%原装进口,每个批次都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证书。生产雅培金装智-护100TM的新加坡营养品工厂,获绿色标准“黄金级”认证。
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雅培奶粉销量非常好,其优于其他品牌奶粉的关键就在于“多重把关,品质有保障”。黄娟则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难道1500道检测检验不出一只虫子吗?”
针对虫子事件,记者11月29日晚联系到雅培西北地区销售负责人,对方未作回应,称将有更高级别负责人联系记者,但截至12月1日上午并无音讯。记者11月30日多次致电位于上海的雅培中国公司,对方承诺将对虫子事件作出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雅培方面仍未作出回应。
洋品牌奶粉质量问题频现
近年来,洋品牌奶粉频频出现质量问题。去年9月,雅培公司以产品可能受到甲虫污染为由,宣布召回在美国、波多黎各和加勒比海一些国家销售的品牌婴儿奶粉。今年上半年,韩国每日乳业部分产品被检测出含有福尔马林,此前,美赞臣、雀巢等一线洋品牌奶粉也曾曝出金属污染、碘超标等事件。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3月-8月,入境不合格乳品总量共计670吨,其中不合格奶粉占93.8%,婴幼儿奶粉又占到其中的一半。菌类和重金属超标是进口婴幼儿奶粉不合格的主因。
记者了解到,雅培奶粉中发现甲虫,在西安尚属首次。西安人人乐超市经营管控部负责人张立行表示,超市在雅培奶粉上架前会对货物的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同时,每22天会抽取部分样品送回雅培公司进行二次检验,从未发现过质量问题。“我在这里工作了9年,从没有出现过类似问题,应该属于‘偶发’事件。”张立行表示。
西安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商品流通环节,工商部门会对企业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并抽检部分产品。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对西安市场上流通的包括雅培等洋品牌在内的300多个婴幼儿奶粉进行抽检,并未出现同类问题。但该工作人员坦言,抽检本身带有一定的偶然性,查出问题的概率比较小。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与食品检验监督处处长何学文表示,乳制品入境时会在口岸接受检验。目前西安市面上销售的雅培奶粉都是从外地口岸入境,经过检验后分销当地,之后由工商部门进行检验。
记者了解到,由于我国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式管理,涉及质检、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对问题食品的检测耗时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和速度。西安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黄力介绍,由于工商部门不具备检测能力,抽查食品需质监部门配合执法。以乳制品为例,做全项目检验需要3-4天,如果再进行微生物检查则需半个月,而三聚氰胺等项目还需要单独检查。
专家:对源产地进行评估和回顾性审查
2010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进口乳品存在安全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进口乳品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记者了解到,国家对于不合格进口乳制品的处理措施,2010年最多采用的是销毁,其次是退货。
今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也专门下发通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进行调整,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从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专家表示,洋品牌奶粉问题频出,依然暴露出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由于《食品安全法》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分归于质检、工商和食药监部门管理,同时,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又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理,各部门之间职能既有交叉又有盲区,造成监管力量分散。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更为严格的国家标准,对出现问题的进口产品加大惩处力度,追究相关生产企业的责任,避免“一销了之、一推了之”的简单处理。
何学文建议,我国应对进口食品源产地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评估,并阶段性进行回顾性审查。同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疫情疫病、有毒有害食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结果实施不同的检测标准。(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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