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皮试打青霉素男童亡 “黑医生”获刑十年
发布于 2012/10/17 16:29
发布于 2012/10/17 16:29
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行医致死案获得判决,没有行医资格的余某在南山区私开诊所,在未做皮试的情况下致三岁幼童死亡。余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了解,2010年以来,被告人余某在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在南山区同乐村开设个体诊所,替人看病。2011年7月7日,年仅三岁的被害人小曦因为咳嗽找余某看病,余某在没有给小曦做皮试的情况下,给他注射了青霉素等药品。小曦在开始输第二瓶药物时出现了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随后被送到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为急性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方兴业高建荣)
健康小百科:为什么打青霉素要做皮试?
不管注射或口服哪一种青霉素,在使用前必须用青霉素作皮肤试验,只有阴性者,方可应用。
青霉素过敏反应可以即刻发生,亦可延迟发生,反应有轻有重。重的针头尚未拔出即发生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昏迷、抽搐、甚至死亡;轻者仅皮肤有过敏性红斑或荨麻疹;较重者可发生全身性剥脱性皮炎。
青霉素过敏的发生以肌内注射的发生率最高,有的过敏者甚至不能与该药接触,包括空气接触,例如病室其他人在注射青霉素,过敏者也不能进入病室,否则就出现皮疹或胸闷、呼吸困难症状。过敏的发生与注射的剂量无关,即使注射青霉素前已作过皮试为阴性,但在青霉素注射完毕后仍需在医院内观察20分钟,以防过敏反应的出现。为此,青霉素族药物不应在家庭内注射。
上一篇 : 宝宝出生5天医院洗澡被烫伤 院方承认护士违规
下一篇 : 上海博大医院虚构“神奇疗法” 专家称副作用大
全国三甲医生在线答疑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