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一个月婴儿仍健在 医院被罚款两万元
发布于 2013/04/11 12:00
发布于 2013/04/11 12:00
近日,媒体关注了莱阳仁爱医院为市民宋淑云进行终止妊娠手术一个月后,胎儿还在母体中健康生长的事件。日前,莱阳市卫生局针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9日,莱阳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莱阳仁爱医院并没有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资质,已责令仁爱医院进行整顿,并罚款两万元。
莱阳卫生局仁爱医院没有打胎资质
9日上午10点多,记者跟随宋淑云的老公张鹏飞一起来到莱阳市卫生局,了解妻子在莱阳仁爱医院做终止妊娠手术未成功的调查结果。
据卫生局行政科一位隋姓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张鹏飞反映的情况后,就对莱阳市仁爱医院进行了调查。“仁爱医院给市民进行终止妊娠手术超出了业务范围,我们已经给医院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罚款两万元。”隋先生说。
按隋先生的说法,收到整改意见书后,医院必须暂停终止妊娠手术业务,“如果发现医院再次进行这类手术,我们将会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但据宋淑云介绍,这两天她和丈夫到仁爱医院协商时,仍看到有不少人在二楼妇产科进行终止妊娠手术。9日下午,记者也来到莱阳仁爱医院,在医院门口的电子屏幕上,仍打着“宫外孕手术”的广告。
莱阳卫生监督所正对医院进行全面调查
莱阳卫生局的隋先生介绍,卫生局已经对仁爱医院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进行罚款,理由是“超出业务范围,提供终止妊娠手术”。听到这样的解释后,张鹏飞犯起了嘀咕,“当初老婆做的宫颈糜烂手术是不是也超出了医院的业务范围?”对于张鹏飞的疑虑,隋先生解释,对仁爱医院的调查,具体是由莱阳市卫生局医政科和卫生监督管理所来进行,建议他去这两个部门咨询。
9日下午两点多,张鹏飞来到莱阳市卫生监督管理所,一位潘姓工作人员给张鹏飞做了解释。据他介绍,目前他们仍在对仁爱医院进行全面调查,“看看仁爱医院在其他业务上,是否也有超出范围的现象。”潘姓工作人员称,如果发现仁爱医院有更严重的非法行医业务,将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医院回应做手术的医生已回广州
莱阳卫生局已经明确表示,仁爱医院并无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资质。但张鹏飞和宋淑云心中的谜团却丝毫不见化解,“为什么一家没有相关资质的医院,却在电视上打出可以进行无痛人流的广告?当时做手术的主治医生哪里去了?”9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莱阳仁爱医院,据莱阳仁爱医院负责处理此事的张姓工作人员称,医院确实没有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资质。
张医生坦承,按照规定,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确实需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但莱阳仁爱医院并没有。记者随后问道,在吸宫手术之后是否应当检查胚胎?未检查胚胎是否属于医疗失误?张医生回避了记者的问题,称此次事故原本可以通过复查来避免,“但患者7天之内一直没来复查,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
记者从莱阳市卫生局了解到,仁爱医院向卫生局报告称,此次事故的主治医生为王淑惠。但宋淑云称,“我在医院见到过王淑惠,但她并不是我的主治医生。”记者随后向张医生询问:“当时的主治医生是谁,现在去哪了?”张医生表示,主治医生确实不是医院的王淑惠,而是“春节期间从广州请来代班的一位医生,2月17日就已经回广州了”。
解决途径
可以去法院诉讼或进行医疗鉴定
9日上午,张鹏飞和宋淑云再次来到莱阳仁爱医院,按照莱阳市卫生局的安排,莱阳仁爱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要与他们再次见面协商。
“这次还是不了了之,医院表示不对我妻子接下来的任何医疗活动负责。”张鹏飞说,“按照医院的说法,我妻子接下来进行的打胎手术如果出了危险,就和他们没有关系了。”这正是让张鹏飞最为头疼的一点,“如果接下来还要做手术,这里面的风险就需要我们全部承担了。”
莱阳市卫生局医政科的工作人员向张鹏飞提出了几点建议,“目前来看,想要解决这起纠纷有三个途径,一是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拿出一个两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二是可以诉诸法律,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三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过鉴定明确双方在此事故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并且留下一份证据以备日后使用。”
而张鹏飞夫妇的当务之急是,“想尽快把胎儿打掉,但是又害怕胎儿打掉了,将来再和医院产生纠纷,就没有证据了。”
张鹏飞表示,“希望莱阳仁爱医院能尽快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并道歉,我们也能拿到一份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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