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小伙的无言抗争 多位医师涉嫌无证行医

发布于 2013/06/17 15:31

术后不醒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句话如果用在1991年出生于河南省淮阳县的鲁飞身上可能最恰切不过了。

2011年7月25日,正在山东省高密市打工的鲁飞和同事出门办事时遭遇了一场车祸。肇事车逃逸,鲁飞和同事被送往高密市人民医院抢救,双双捡回一条命。

2012年2月8日,正处在恢复期的鲁飞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做康复治疗。鲁飞的父亲鲁松超告诉记者,“当时主要是为实施颅骨修复手术做准备”。鲁松超为记者提供的河南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术前病历显示:2012年2月16日,院方手术前手术记录为鲁飞的诊断为“右额头颅骨缺损”,实施手术名称为“右额头颅骨成形术”。

鲁松超告诉记者,此前经过半年多的治疗,2012年2月16日,河南省人民医院为鲁飞做手术时,儿子正处在恢复期,自己可以慢点走路,可以语音含糊地说话,意识也很清醒,“做数学题的速度也非常快”。带儿子来河南省人民医院治疗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颅骨修复,“因为右额头缺一块颅骨很难看”。

鲁松超说,当时接待他们的河南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三病区主任步星耀表示“这仅仅是一个美容手术,只要花4万多元钱,住两周就可以出院,颅骨成形手术痊愈后病人头部外观会和常人一样”。

病历显示:鲁飞的“右额头颅骨成形术”手术从2012年2月16日13时10分开始,到当天16时10分结束。手术后,由于颅腔内发现血肿,当天18时45分到22时00分,鲁飞又被推进手术室进行了第二次手术。鲁松超告诉记者,儿子做完第一次手术还没有从麻醉中清醒过来,经医院ct检查后发现颅腔血肿,之后便立即进行了第二次手术。

这次进了手术室,直到5月12日被强制要求出院,鲁飞便再也没有醒来。鲁飞成了植物人,“即使用强光照射瞳孔也没有反应”。在河南省人民医院3个多月的入院治疗期间,鲁松超一家前后共花去20多万元的费用。

2013年6月5日,鲁松超告诉记者,儿子还处在植物人状态中。全家已举债70多万元为儿子治疗,邻居亲戚朋友因为怕被借债,“见了我都躲着走”。如今,45岁的鲁松超已学会了静脉注射、灌肠等多项护理技能,再无钱治疗只能躺在自家床上的鲁飞靠着父母的护理顽强地和死神抗争着。

医师无证

劫后余生,又遭横祸!儿子做完“颅骨成形术”便成了植物人,还白白搭进去2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这令本已频临绝境的鲁家雪上加霜。

儿子出事后,鲁松超怎么也接受不了如此残酷的现实。多次到河南省人民医院要求院方为儿子的手术失败给个说法。可是,院方坚持整个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拒绝为鲁飞的手术后果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2012年10月、2012年11月,鲁松超分别向河南省人民医院和河南省卫生厅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两家单位公开以下信息:河南省人民医院麻醉科与神经外科三病区在2012年2月15日零时至16日23时59分之间为患者鲁飞实施麻醉的医师名单;河南省人民医院苏亚利医师的执业证书编号及执业范围;河南省人民医院闫兆月医师的执业证书编号及执业范围。

2012年10月26日,河南省卫生厅以“河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形式正式盖章回复:经查,韩杨、邢亚洲未在河南省内医疗机构注册。而韩杨正是2月16日为鲁飞实施“颅骨缺损修复术”手术时的签字麻醉医师,而邢亚洲是2月24日、25日为鲁飞下医嘱治疗的签字医师。

2012年11月1日,鲁松超又致函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对鲁飞住院期间,河南省人民医院参与治疗、化验、报告、审核等医疗服务的闫兆月、苏亚利、肖征、高岚、周崇梅、周志龙、王梅芳、周绪华、冯小丽、胥佳佳、孙国锋、许泼实、李梅婷、许金玲、王山梅、郭思、邹杰、毛艳萍等18位人员的执业信息予以公开。2012年11月13日,河南省卫生厅回复“你申请的关于闫兆月等医师的注册信息已经在卫生部网站公开,网址:http://61.49.18.120/doc-torsearch.aspx,请自行查询”。

查阅卫生部网站信息,鲁松超发现闫兆月、苏亚利、周崇梅、周志龙、周绪华、胥佳佳、许泼实、李梅婷均无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其他10人的注册信息的执业范围和地点也均不是“河南省人民医院”。

诉诸法院

2012年11月28日,鲁松超正式向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递交了举报材料,要求该部门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在对其子治疗过程中使用多名无证医疗服务人员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013年6月5日,鲁松超告诉记者,半年多了,他仍未收到河南省卫生厅作出的任何回复。鲁松超告诉记者,今年1月,他已经聘请律师将河南省人民医院告上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河南省人民医院对儿子鲁飞承担医疗过错赔偿责任。

6月5日,在该局一楼投诉举报受理中心,一位姓郝的女士听到记者反映了上述情况后,连说了几句“河南省人民医院医生无证行医,不可能吧”,继而明确表示,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任何医生都没有处方权、手术权、病例签字权,否则便属于无证行医。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一位沈姓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医疗机构的所有医疗服务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没有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的人员在医院从事治疗、手术等医疗服务工作,属于典型的无证行医行为。

当日下午5点,记者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宣传处,一位姓尹的女士在与院领导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后向记者表示,该院与鲁飞之间医患纠纷的处理已进入司法程序,院方不便表态。

6月6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强胜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作为省级人民医院的河南省人民医院,竟然存在医生无证行医的情况,“的确令人难以置信,情理、法理难容”。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擅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造成恶劣后果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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