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医院就诊被两次注射过期药品该怎么办

发布于 2014/07/14 15:49




在厦门工作的徐小姐反复高烧,7月4号晚上,前往厦门市第二医院就诊,但在输液过程中徐小姐无意发现,输入自己体内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竟然是过期药品,过期了半年。

徐小姐:当时我打到一半的时候,无意中就抬头去看嘛,就看到药水在包装上的日期就过期了半年嘛。包装上生产日期是2012年12月,保质期是到2014年1月。

发现问题后,徐小姐赶忙叫来护士,换掉液体。徐小姐说,当时护士直接换上了新的液体,并没有把输液管拔掉。

徐小姐:护士就马上把液体换掉。她只是换掉了那袋药水,并没有把我整个的输液管给换掉,输液管里面还是过期的药,后面我就说,我说你不把这个换掉不会有影响么?她就说,这个不会有什么影响。

实际上,这并不是徐小姐在厦门市第二医院第一次遭遇到输液药品存在问题。

徐小姐:之前三号去的时候,他有两袋药水也是有问题的,他的两袋药水是有橙黄色的东西,就是有混浊物嘛,我也有跟护士说,护士看了过后就让我拿到药房换过,换过之后说是没有问题,就让我去药房挂了点滴。

据记者了解,厦门市第二医院是集美区最大、医疗条件最完善的三级医院,每天接诊人数达3000人左右。这样一个医疗条件看似完备的医院怎么会出现给病人注射过期药品的事?医院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当晚,急诊药房的值班人员得知此事,曾向徐小姐表示歉意,并解释说,因为库房盘点,工作人员疏忽,才会误取了过期药。

厦门第二医院药学部主任卓双塔:这个事件发生在7月4号晚上11点左右,5号我们从科室的层面对药房进行了排查,排查结果我们也没有发现其他的,这是一件里面的一包。我们也让当事人写了一个检讨报告,描述中是说那天病人也挺多的,拿到这个药的时候这个药架上没有药了,他就去堆放的那边去拿来一包,没有仔细核对。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厦门市第二医院急诊楼药房,记者看到药房的工作人员正在整理药房,里面除了药架上的药品以外,靠墙的位置还堆放了很多没有开箱的药品,整箱地堆放在一起,有一人多高,事件中过期药品当时就是堆放在这一堆药品中,卓双塔表示,医院已经对所有药品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其他过期药品。

卓双塔:急诊药房目前没发现其他品种,只有这个品种。今年我们做过3次排查,制度上也都有一些相关的有效期查对制度。我们有一个六个月的预警制度,会做一个与判断。从医生处方出来,正常白天有两个人,一个核对处方,一个开药,护理这边也有两关。

在记者要求下,厦门第二医院的工作人员拿来了药房的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其中在第二点配方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到,“每次陪房前,应按查对制度查药品质量、效期、校对名称、规格、数量”,既然按照规程应该有查对有效期这一项,为什么会把过期的液体拿给了护士?厦门市第二医院副院长、医务部主任刘永前承认,医院在药品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刘永前:我们在药品使用和管理上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我们觉得这个事情我们有责任。我们马上进行了彻底排查。包括药方、护士站,柜子里的一些积药。我们感觉在这方面管理是需要加强的,我们会对工作人员以教育为主,反映了她责任心不足,接下来我们也会依据医院的制度进行进一步处理。这个事情作为管理者我们很内疚,没有把工作做好。今后定期要做核查。

如果不是徐小姐因为无聊看了输液瓶的话,估计她也不会无意中发现医院发售过期注射液的可怕真相。过期注射液输入病人身体是否会产生副作用,产生的副作用又会有多大,我们不是医学专业人士不敢随意妄断,但作为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院,类似这样发售和使用过期药品的现象居然频频出现,实在令人气愤更让人深感不安。

据媒体披露,杭州、南京等地以前也曾曝出过正规大医院将过期针剂、药品开给老人与婴儿的事故。

按照正常程序,医院药品管理均有严格的程序,无论是药品入库登记,还是临近有效期药品的清理登记,再到药品发放时的仔细核查,都应有严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如果像厦门第二医院的解释那样,使用过期药物是由于医务人员疏忽大意,没有认真核查。若果真如此,足以说明内部管理之混乱,医务人员责任心之缺失。

另一方面,诸多医院频频曝出使用过期药品事件,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驱动、不法分子违规赚取黑心钱的可能,亟需监管部门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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