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遇非法行医被拔5颗牙
发布于 2014/07/22 08:51
发布于 2014/07/22 08:51
60多岁的邵老太在诊所被不具备行医资质的工作人员拔掉5颗牙,她起诉要求诊所及其上级单位赔偿10万元。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邵老太诉称,去年6月3日,她到家附近的牙科诊所取牙套时遇上诊所工作人员薛某,薛某说邵老太有5颗坏牙需拔掉。在5颗牙被先后拔掉后,邵老太觉得其中有两颗牙是好牙,却被薛某错误拔掉,导致她出现面部麻木、全身颤抖等症状,不得已转至多家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神经炎、牙髓炎、肺部感染等。
对此纠纷,顺义区卫生局调解不成后,下达了终止医疗事故处理通知,称薛某没有口腔科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属于无证非法行医。
邵老太随后起诉,称自己因薛某的非法行医遭受重大身体和精神伤害,要求诊所及其上级单位北京某医药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法庭上,被告辩称邵老太的5颗牙都已经损坏,拔牙经过邵老太同意。不过,被告方并没有提交邵老太拔牙前的牙齿照片,对于被拔的牙里是否有好牙双方说法不一。
经邵老太申请,法院已委托鉴定机关对诊所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等进行鉴定。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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