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都药业一注射液因含“异物”被召回
发布于 2015/02/06 10:15
发布于 2015/02/06 10:15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C13042201)可能具有安全风险,该公司已主动提出召回产品,各地要采取措施,确保召回措施落实到位。
据悉,吉林省长春市某诊所近日发现一瓶注射液含有类似头发丝的可见异物,吉林省食药监局立即对此展开调查。经查,问题产品为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毫升,玻璃瓶包装,生产日期为2013年4月22日。随后,国家食药总局派出调查组赴长春和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涉事产品有关情况。
目前,根据产品风险情况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已主动召回产品。国家食药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密切配合、采取措施,确保召回措施落实到位,并表示将组织深入调查,查实原因、落实责任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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