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不能当恶俗传播者

发布于 2018/04/10 10:47 生命时报

短视频不是新生事物,却是兴盛事物。从一个个网站,到不断涌现的应用程序,再到以呈井喷之势出现的产品,短视频正在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并开启了“霸屏”之路。日前,“快手”“火山小视频”直播短视频平台因传播涉未成年人低俗不良信息,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其相关负责人,责令全面进行整改。可见,多元、丰富、接地气的短视频,并没有成为健康向上的代表,而是亟待管理和规范的问题制造者。

从现实情况看,很多短视频往往制作粗糙、价值扭曲、低俗恶俗。比如,通过短视频直播个人生活,虽不侵犯他人权利,但在此过程中以炫富的名义宣扬拜物主义,就越界了;又如,制作短视频针砭时弊、批评是非,是一种传播选择,但如果恶意谩骂、人身攻击,就有伤公序良俗了;再如,希望借助短视频博得关注、创业谋生,也属正当合理,但如果钻法律的空子,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可见,短视频只是分享技术红利的一种传播方式,而不是一些人可以肆意利用的工具,那些低劣、灰色、违法的制作,都应予以监管并取缔。

这折射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短视频成也内容、败也内容,其制作与传播需要用优质内容来增加用户黏性;二是,短视频兴也法律、衰也法律,其当前的健康与否、未来的潜力与否,关键在于能否依法而行。可以说,内容决定了短视频的竞争力,法律决定了短视频的生存空间。无论是短视频制作与传播方还是普通用户,只有用内容去淘汰产品、用合法性去检验产品,才能真正打开短视频的新风口。

当然,法律监管、用户监督不是万能的,只是“第二梯队的监督”,短视频平台才是自我监督的“第一梯队”。在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更应该强调平台的责任。最近一段时间不断曝出,一些平台上肆意散播“儿童邪典视频”,一些公司对他人视频的制作版权置若罔闻,一些网站面对教唆性、骚扰性、引诱性的节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种种案例警示我们,短视频平台的审核和监管关一旦放松,不良视频传播后的危害将令人心痛。不管是站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角度,还是立足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立场,短视频平台都应该肩负起主体责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而不应以简单博眼球、刷流量为动力。

短视频是时代的一个发展风口,做得好就会顺风而上,做不好就会逆风淘汰。我们乐见短视频创作者和平台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添彩,也希望看到从法律法规到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更期盼更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的平台公司健康成长。只有这样,短视频才不会丢掉这个时代给予的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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