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半年后怀孕一般不建议继续妊娠,子宫瘢痕愈合不足可能增加妊娠风险。剖腹产术后子宫切口完全愈合需要6-12个月,半年内再次怀孕可能导致子宫破裂、胎盘植入等严重并发症。
剖腹产术后半年子宫瘢痕组织尚未完全纤维化,此时妊娠随着胎儿发育子宫壁逐渐变薄,瘢痕处承受压力增大。早期可能出现瘢痕部位轻微疼痛或阴道出血,中晚期可能发生子宫形态异常或胎位不正。超声检查可发现瘢痕处肌层连续性中断或局部膨出,严重时出现剧烈腹痛伴休克症状提示子宫破裂。
极少数瘢痕愈合良好的产妇在严密监测下可能继续妊娠,需满足术后无感染史、超声显示瘢痕厚度超过3毫米、孕早期无异常出血等条件。这类孕妇需每两周进行瘢痕超声评估,孕晚期提前住院待产,分娩方式必须选择剖腹产。但即使符合条件,妊娠过程中仍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
建议剖腹产术后严格避孕至少18个月,意外怀孕应及时就医评估。哺乳期需采取可靠避孕措施,避免依赖哺乳期闭经避孕法。产后42天复查时应与医生讨论个性化避孕方案,可选择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等长效可逆避孕方法。若决定终止妊娠,孕早期可考虑药物流产,孕中晚期需在三级医院进行手术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