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检查一般建议进行5-7次,具体次数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及医生评估调整。
孕早期6-8周首次B超可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11-13周通过NT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孕中期20-24周进行系统排畸筛查,此时胎儿器官发育完善便于观察结构异常。孕晚期28-32周复查胎儿生长发育情况,36-37周评估胎位、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若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或发现胎儿生长受限等异常时,医生可能酌情增加检查频次。常规检查采用二维超声,特殊情况下可能需三维或四维超声辅助诊断。
孕期B超检查应避免过度频繁,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等非必要检查可能增加潜在风险。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度充盈膀胱,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操作。若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补充检查。每次检查后应妥善保存报告单供产检医生动态评估,同时保持规律作息和均衡营养以促进胎儿健康发育。